广安发改委原书记被改判9年:在滥用职权罪中是从犯

广安发改委原书记被改判9年:在滥用职权罪中是从犯

四川省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书记钟爱平,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二审被改判为有期徒刑9年。此前,一审法院判处钟爱平有期徒刑12年,钟爱平提出了上诉。

近日获得的判决书显示,广安中院于2024年7月31日对钟爱平案作出二审判决。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定部分事实证据不足,部分事实适用法律有误,予以纠正。二审认定钟爱平受贿金额为312.63万,比一审判决认定金额减少20万,刑期减少了1年6个月;滥用职权罪改判有期徒刑2年6个月,比此前减少1年4个月,并处罚款金额50万不变,查封成渝两地涉案房产5套不变。

关于滥用职权罪,广安中院判决认为,钟爱平时任岳池县副县长,在时任县委书记郑鹏程的授意下开展相关工作,在滥用职权犯罪中应当认定为从犯。

钟爱平辩护人称,二审宣判后,钟爱平将申诉。

协助县委书记违规举债

2011年11月,钟爱平被任命为岳池县县委委员、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根据检方指控,钟爱平任广安市岳池县副县长期间,在时任岳池县委书记郑鹏程授意下,滥用职权,通过一份假的会议纪要取得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以岳池县人民医院名义将医院医疗设备抵押,为县政府违规融资举债6.4亿元,但实际到账只有5.24亿元,直接造成国有资金损失5096.48万元。

四川省纪委监委2020年10月30日通报,广安岳池县委书记郑鹏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调查。两个月后,广安市纪委监委再通报,已出任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的钟爱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2年4月28日,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郑鹏程受贿1224.9万元,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执行郑鹏程有期徒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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